各本科生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学习内容
1.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第九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重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2.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总结了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提出10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进一步描绘了美好愿景和前进方向。
3. 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特别是《细则》中第二章至第五章关于入党程序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进一步加强对广大青年和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各支部在学习以上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围绕如何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展开讨论。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4.组织知识测试。各支部根据“华中大党服中心”的“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专题学习“学习词典”栏目推送的学习内容,组织知识测试。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各支部和党员组织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基础工作。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本科生党支部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对于请假人员,必须注明其请假原因,对于无故缺席的同学,应如实进行记录,电子版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本科生党服中心纪检部邮箱dzy1628482719@163.com。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https://www.12371.cn/2023/10/28/ARTI1698472294693206.shtml (共产党员网)
2.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https://www.12371.cn/2023/10/18/ARTI1697603969233732.shtml (共产党员网)
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https://news.12371.cn/2014/06/10/ARTI1402408565380843.shtml(共产党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