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三个根本性问题,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共青团改革,聚焦全面从严治团,推进“团旗向党”行动,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坚持立德树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懈努力,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特别是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榜样示范功能,激励我校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卓越华中大”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类:“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基层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类:“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优说明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校中学生、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团支部,青年集体和青年教工,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团干部及基层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等。
(二)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依照《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附件1)和相应指标要求等组织申报相关荣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以此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创先争优的契机,更好地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更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各级团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年级团总支请于4月25日24:00前将各项奖项申报表、申报材料及奖项申报名单(附件2,附件3)等按年级汇总,电子材料发送至学院组织部长张恒恺邮箱(1620040031@qq.com)。
(三)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弄虚作假者,将予以严肃追责。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五四表彰各类奖项申报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五四表彰部分奖项申报名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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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